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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项目--紧急!]关于2017年春季赴柏林自由大学交流项目(欧盟Erasmus+)的通知

时间:2017-02-27来源:未知 作者:stuex 点击:1655

 2017年春季赴德国柏林自由大学交流项目的报名工作已启动!

一. 基本信息

 

1. 交流时间:4月1日至7月31日或4月1日至6月30日

2. 名额:2名博士生

3. 费用:该项目属于欧盟Erasmus+,资助一位交流4个月,另一位交流3个月。标准:来回机票资助1100欧元,生活费800欧/月

 

二. 选拔要求

 

1. 专业:不限,申请人需获得对方大学教授邀请

 

2. 语言要求:具有优秀的英语水平,能适应国外的生活及学习

 

3. 成绩要求:无

 

三. 申请流程

 

1. 学校初选

有意申请此项目的同学需在3月2日前向研究生院报名,提交人员信息表,经选拔获得推荐资格,研究生院需于3月2日确定推荐名单,国际处需于3月3日完成提名事宜。

 

2. 申请材料

获得校荐资格的同学,在国际处向对方大学提名后,按照对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须在3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a CV/a research proposal/ an invitation letter of a FU professor/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of their academic supervisor at Nanjing University/ university transcripts and certificates (Bachelor and Master)/a passport copy (if available)/an English or German 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3. 录取

在对方大学发布录取信息之后,信息会公布于学生科网页

 

四. 时间截点

 

3月2日前研究生院向国际处提供推荐名单(2名博士生)

3月2日前国际处完成向对方大学提名学生事宜

3月7日柏林自由大学申请截止日期

 

 

如有问题,请以邮件方式向国际处学生交流科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务必注意事项
 
1.由于邮件量较大,为了不耽误回复提问,请学生先点击以下“问答在线”网址:https://stuex.nju.edu.cn/plus/list.php?tid=213
请在“问答在线”网页的检索框中输入你们问题中的一个关键词,点击“搜索”按钮检索相关相似问题的回答。
 
2. 国际处建议获得我校正式推荐的同学视情况尽快办理个人护照,以免耽误对外材料申报。为确保交流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3. 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4. 若涉及“official nomination letter from home university”,则统一由国际处出具。
 
5. 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与此同时,该生在本科年限内不得再申请参加其他国际交流项目。
 
6. 部分国外高校,尤其是日本高校,要求交流生提交体检报告。表格请至对方大学网站下载,到南京市出入境检疫检验局进行体检,一般在3-5个工作日取回报告。
 
7. 请在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8. 报名参与交流的学生须遵循本校选拔交流学生的流程和结果。学生在报名参加交流时,须签订《南京大学校际学生国际交流项目责任书》(在学生交流科网页:https://stuex.nju.edu.cn/a/xzzx/2015/0727/165.html“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填写);该协议“监护人”一栏,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签。具体递交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
 
9. 关于出国过程中须办理的手续和流程请参见学生交流科网页:https://stuex.nju.edu.cn/中的“出国留学”菜单下的“留学须知”和“具体流程”,以及“问答在线”菜单下的内容。请仔细阅读,对于网页中已解释过的问题,如果重复提问,恕不回复。
 
10. 请依照国际处学生科网页“出国留学”菜单下的要求填写本科生/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申请表需在出国前提交至仙林校区扬州楼818室出入境科。
 

 

11. 交流生返校后,务必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流科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交换生活,详细描述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最好为横长型。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按照“学号+姓名+交流项目+交流时间”的格式命名邮件和附件,例:《121076433张三牛津大学2016年暑期》。)提交邮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校内申请流程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研究生下载附件一.人员信息表,填写后发送至研究生院相关负责老师。
 再请研究生院将人员信息表汇总给国际处。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校内申请流程:
 
1、登录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籍与教学管理系统“http://pyb.nju.edu.cn/”,点击“申报系统”— “国际交流”--“校际交流合作”,进行网上申请。
2、于规定日期之前提交材料:
(2)个人简介
(3)相关语言证明材料复印件
3、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及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四: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2,  89682463
周五:鼓楼校区综合楼408, 83592463
 4、将人员信息表发送至 邹老师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申请流程:
请电话咨询,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7,89686492 ;
另将人员信息表发送至 杨老师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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